关于整合社会力量  助推脱贫攻坚的建议

来源:大英县政协   作者:   点击数:485   日期:2019-04-23   字体:【

一、广泛宣传,增进共识,增强社会力量助力脱贫攻坚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坚持汇聚合力,不断巩固拓展三位一体大扶贫格局工作思路,进一步明确由县委宣传部牵头,县外宣办、县网信办、县文广新局、遂宁日报社·大英专刊、县电视台等共同参与的宣传责任,整合各类媒体资源和宣传力量,扎实开展新闻宣传、对外宣传、网络宣传和社会宣传,围绕脱贫攻坚四大战役,重点对脱贫攻坚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加大宣传力度,做到脱贫攻坚县内媒体天天见,上级媒体经常见,切实增强全社会参与脱贫攻坚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营造全社会积极参与脱贫攻坚的浓厚氛围

二、搭建平台,整合力量,形成社会力量助力脱贫攻坚的强大合力。一是加强社会扶贫工作统揽,规范健全社会扶贫专门机构,将社会扶贫工作纳入脱贫攻坚年度目标考核,探索建立联络机制,确保各项社会扶贫工作扎实有效推进。二是搭建社会扶贫平台,整合社会扶贫资源,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我国社会不缺少扶贫济困的爱心和力量,缺的是有效可信的平台和参与渠道的论述,推广好中国社会扶贫网,搭建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的活动平台。

三、完善机制,强化监督,加强社会扶贫资金、物资使用监管。一是建立社会捐赠扶贫资金专户,严格按照《慈善法》要求,建立健全捐助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确保捐赠工作全过程公开、公平、公正,认真做好募捐接受管理、支配、使用的公示公告,让捐助者和社会各界了解捐助实收情况和捐款分配情况、使用效益,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加强捐赠资金使用规划,探索建立扶贫捐赠资金管理使用制度,明确定向资金由捐赠方按照意愿拨付给受捐赠方,受赠方按指定用途使用,并报告公示使用情况,非定向资金由慈善机构统一拨付到社会捐赠扶贫资金专户,依规用于帮助贫困村退出、贫困户脱贫。

四、政策引导,加大奖励,激发社会力量助力脱贫攻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一是加大政策宣传,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中所明确的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政策,充分调动企业参与扶贫的积极性。二是注重利益激励。梳理、出台完整的、合理的、有操作性的社会力量,尤其是企业和企业家,参与脱贫攻坚的政策组合拳,完善我县脱贫攻坚政策保障体系。三是充分发挥金融机构优势,鼓励银行向群众发放个人精准扶贫贷款,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产业、增收致富、劳动脱贫。四是做好荣誉引导,持续开展脱贫攻坚奖脱贫榜样评选活动,大张旗鼓、旗帜鲜明的表扬和宣传社会力量助力脱贫攻坚中产生的先进典型人物和事迹,起到点亮一点,照亮一片的效果。